← 返回列表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11-17 更新:2026-08-11T14:33:08.730045
全文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四届﹞第 十一 号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已由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