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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12-06 更新:2026-08-11T13:52:49.55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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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2号) 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19日通过的《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条例》,已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3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