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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经营主体政务服务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12-14 更新:2026-08-11T13:46:33.910405
全文
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9号 2023年10月30日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哈密市经营主体政务服务条例》,已经2023年11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