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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卫河(大沙河)协同保护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12-28 更新:2026-08-11T13:37:55.61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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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号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卫河(大沙河)协同保护的决定》已经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