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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1-08 更新:2026-08-11T13:30:02.69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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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2号 《平顶山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已于2023年10月25日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3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