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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1-27 更新:2026-08-11T13:18:27.15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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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公 告 第8号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已由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