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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2-01 更新:2026-08-11T13:13:48.280933
全文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长治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已由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通过,并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1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