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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4-01 更新:2026-08-11T12:52:28.13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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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9号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母婴保健条例〉等十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