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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4-03 更新:2026-08-11T12:45:08.835231
全文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3号 《“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已由景德镇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3日通过,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批准,现予公告。本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