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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4-07 更新:2026-08-11T12:40:56.06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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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6号) 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的《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