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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阳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4-09 更新:2026-08-11T12:36:28.094588
全文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0号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阳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23年12月28日阳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2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