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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养老服务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4-16 更新:2026-08-11T12:26:25.866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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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9号 《长春市养老服务条例》已于2023年12月19日由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3月28日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