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长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4-16 更新:2026-08-11T12:26:18.709521
全文
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0号 《长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已于2023年10月27日由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3月28日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