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三号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已由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通过,由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2018年1月16日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8年3月30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