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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4-17 更新:2026-08-11T12:24:35.095559
全文
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七届〕第十号 《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已由锦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2日通过,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