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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4-30 更新:2026-08-11T12:18:32.866681
全文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7号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已于2024年1月18日由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31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