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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基本菜田管理办法》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5-31 更新:2026-08-11T11:58:26.427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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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6号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基本菜田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4年4月30日经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5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