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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里藏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6-05 更新:2026-08-11T11:52:32.895698
全文
木里藏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 第1号 《木里藏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已于2024年3月1日经木里藏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5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