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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银川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6-07 更新:2026-08-11T11:48:01.683162
全文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十号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银川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经2024年5月13日银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24年5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