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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固原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6-11 更新:2026-08-11T11:45:10.424846
全文
固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号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固原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固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通过,2024年5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