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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6-11
更新:2026-08-11T11:40:31.804566
全文
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6号 2024年5月6日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经2024年5月31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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