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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博物馆发展促进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6-11 更新:2026-08-11T11:39:42.51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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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二十三号 《呼和浩特市博物馆发展促进条例》已于2024年3月6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经2024年5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