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6-26 更新:2026-08-11T11:28:24.128124
全文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号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已由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24日通过,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