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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8-13 更新:2026-08-11T10:50:52.589323
全文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 第6号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的决定》经酒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3日审议通过,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8月13日起施行。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