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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1-04
更新:2026-08-11T09:03:20.003741
全文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三十 号)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的决定》已由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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