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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1-10
更新:2026-08-11T09:01:59.541614
全文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七届〕第十四号 《鞍山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由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通过,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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