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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4-07 更新:2026-08-10T08:15:53.775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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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6号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已由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9日通过,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