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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海高原湿地保护管理条例

已废止 地方法规 更新:2026-08-10T08:04:33.11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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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废止《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海 高原湿地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3年2月17日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23年5月31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废止〈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海高原湿地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废止《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海高原湿地保护管理条例》,并依照法定程序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