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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4-18 更新:2026-08-10T08:01:32.180623
全文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9号)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的决定》已经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4日通过,已由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4月19日起施行。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