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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泸沽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

已废止 地方法规 更新:2026-08-10T07:49:46.5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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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废止《凉山彝族自治州泸沽湖 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的决定 (2024年2月3日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4年4月3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废止《凉山彝族自治州泸沽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