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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乡村旅游促进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6-11 更新:2026-08-10T07:33:46.115757
全文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号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乡村旅游促进条例》已由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通过,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