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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野生药用植物保护与利用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10-10 更新:2026-08-10T06:27:21.50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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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1号 《达州市野生药用植物保护与利用条例》已由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