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11-24 更新:2026-08-10T06:05:36.756601
全文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94号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通过,并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