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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南大港湿地保护规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12-02 更新:2026-08-10T05:43:08.168106
全文
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沧州市南大港湿地保护规定》已经2025年10月29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25年11月26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