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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12-09 更新:2026-08-10T05:28:01.732407
全文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二届〕第二十号 《朝阳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已于2025年10月24日由朝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1月27日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