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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12-22 更新:2026-08-10T05:18:39.178489
全文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七届〕第4号 《葫芦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已由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修订通过,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