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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6-01-29 更新:2026-08-10T05:05:31.1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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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 2 号 《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