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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6-02-11 更新:2026-08-10T05:03:06.841122
全文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七届〕第28号 《营口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由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通过,已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