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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6-04-11 更新:2026-08-10T04:39:34.042396
全文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号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已由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9日通过,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