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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6-06-05 更新:2026-08-10T04:19:08.86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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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五届第58号)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已由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