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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已废止
地方法规
公布:1994-05-21
更新:2026-08-10T01:40:02.560137
全文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 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废止《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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