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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
已修改
地方法规
公布:2002-03-30
更新:2026-08-10T00:08:37.818737
全文
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0号)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的决定》已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3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4月30日起施行。 200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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