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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5-31
更新:2026-08-09T22:34:41.666071
全文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四十四号) 《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已经2021年5月2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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