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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已废止 地方法规 公布:2007-11-23 更新:2026-08-09T21:30:51.353853
全文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废止《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 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12月28日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对《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废止案(草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废止《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符合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基本原则,符合自治县的实际情况。会议决定予以通过。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