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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退出若干规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9-28
更新:2026-08-09T21:13:16.100108
全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五届〕第八十五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退出若干规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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