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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0-15
更新:2026-08-09T20:35:19.507395
全文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61号 《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8月5日由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1年9月28日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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