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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镇华侨房屋征收补偿规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2-01
更新:2026-08-09T19:59:03.809257
全文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95号)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拆迁城镇华侨房屋规定〉等两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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