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聊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2-03 更新:2026-08-09T19:52:53.353115
全文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92号 《聊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10月21日经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12月3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