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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2-09 更新:2026-08-09T19:41:38.858232
全文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12 号 《阳泉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已于2021年10月19日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11月25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