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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04-12 更新:2026-08-09T18:51:11.822433
全文
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 第1号 ) 《金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金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通过,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批准,现予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